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学院、校外教学点要加强对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强化责任意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江苏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继教院〔2023〕3号)文件要求,重点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阅、毕业答辩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大纲要求,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指导和质量把关,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不足,制定修改任务时间表,严格督促学生认真修改完善,把好质量关。
3.规范过程管理。各学院、校外教学点应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明确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督促教师和学生按时在教学平台中提交相关材料,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4.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利用人工智能(AI)写作工具生成论文内容,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严禁伪造、篡改数据,严禁代写、买卖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
5.申请学位学生论文答辩流程控制。根据《江苏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江科大校〔2023〕295号)文件精神,申请学位学生须完成并通过校本部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答辩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申请学位学生的论文严格执行预审后答辩,4月13日前上交论文终稿,4月28日前反馈预审结果。预审结果分为三类:同意答辩、按修改意见整改后同意答辩、未达到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要求,不能参加答辩。前两类学生根据主审教师的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参加答辩,第三类学生若要申请学士学位,论文整改后参加下一年度的论文答辩。若学生正式答辩时,论文质量并未达到答辩组要求且认定成绩为中等以下的,若要申请学士学位,也需修改后参加下一年度的论文答辩。上述两类学生需申请延长学制。
6.做好资料归档和备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校外教学点应由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资料归档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为教育部论文抽检提供所需资料。
请各学院、校外教学点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要求,按照时间截点安排计划,确保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江苏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