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继续教育管理处是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的职能部门。继续教育管理处致力于建立多种办学形式、多种专业设置、多种培养对象的综合办学体系,承担归口管理全校各类继续教育工作,实现继续教育“管办分离”制度。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负责制定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继续教育办学政策和规定等;
3.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办学布局、结构调整和办学资质认定;
4.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5.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办学过程的督查、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
6.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全过程规范管理(含项目立项审批、合同审批、招生宣传、经费结算、证书发放等);
7.负责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的建设、选用和管理;
8.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办学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管理等;
9.负责以学校名义申报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归口管理;
10.负责学校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归口管理;
11.负责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
12.负责学校继续教育领域的对外联络和宣传;
13.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仲崇光处长工作职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和思想宣传工作、自学助考工作、培训工作,负责发展规划、队伍建设、专家组工作、财务、人员考核聘任、品牌建设、安全稳定等。
季风副处长工作职责:分管学历教育、出国留学培训工作、工会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校外教学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协助处长负责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培训工作等。